“金九银十”是房地产行业传统销售旺季,同时也是政策发力窗口期。在当前市场信心不足,观望情绪浓厚的背景下,多地在取消限购、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方面持续加码,并进一步探索和推广现房销售、以旧换新、套内面积计价销售等新模式,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振市场信心。
一、 住建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
住建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
8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详细解答了关于房地产发展、城市更新、保交房、保障性住房、建筑业改革等热点问题。
在谈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时,住建部部长倪虹表示,要从四个方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在理念上,深刻领会“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设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好房子。二是在体系上,以政府为主满足刚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在制度上,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使用制度,为房地产转型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四是在要素配置上,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
对于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是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二是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三是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指导地方选择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时就约定实行现房销售,结合实践制定配套政策;四是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出项目“白名单”制度,以城市为单元、以项目为对象,给予合规项目融资支持,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从依赖主体信用向基于项目情况转变;五是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六是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
发布会结束后,房屋养老金话题迅速冲上热搜,引起社会关注。8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在解答百姓关心问题时表示,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是进入城市更新时期后,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既管基础,又管长远。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共同保障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其中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主要用于房屋体检和保险等支出,其资金可以通过地方财政、土地出让金等方式筹集,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
二、重庆市:取消新购住房限售、出租住房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9月1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的通知》,共5条,包括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住房“以旧换新”、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和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
1.调整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
自2024年9月1日起,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新政取消了新购住房“两年限售”政策。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政策“管后不管前”,在《通知》下发前完成住房交易的,仍按照当时的政策执行。
2.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一是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自治县)的住房情况,没有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简单来说就是,“首套房”认定按区(县)划分。
二是居民将重庆市内自有存量住房盘活用作租赁住房,且取得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的,在重庆市内购买住房时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也就是说,居民出租的房子,取得相关证明后,可以按照实际出租的套数进行核减。
各商业银行凭住房套数认定证明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涉税套数认定和住房存量贷款利率调整等不适用本条政策。
3.支持住房以旧换新
对2023年9月1日以来出售重庆市内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且完成契税缴纳的,由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每套新购住房不低于总房款0.5%的补贴,鼓励各区政府(管委会)加大补贴力度。
4.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一是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坚持“以需定购”,组织区县政府和有条件国有企业加大收购力度,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
二是鼓励区县政府将拟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存量住房纳入收购范围,按照不高于征收评估价和自愿的原则组织收购,支持相关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是鼓励各区县政府通过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用于城市D级危房产权调换或征收安置,解决群众居住安全。
5.加大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力度
进一步完善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体系,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72号)明确的租住权利等规定,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房租金,每年可提取一次,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缴存人选择按月或自由方式缴存的,租房提取后不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三、海南海口:优化本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及鼓励“以旧换新”
9月4日下午,海口市住建局发布两项房地产新政:
一是优化本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凡落户海南省的人员,自落户之日起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在审核本省户籍居民购房资格时,不再审核落户时间,取消了社保个税缴纳要求,也不再区分是否属人才引进落户。
二是鼓励“以旧换新”,满足改善性购房需求。凡是挂牌出售其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省的住宅,均可在海口市换购一套商品住宅。
四、河南郑州: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
9月9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30万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照对应额度上浮20%。
同时,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15%。
另外,联合商业银行对新交易的存量房适时开通组合贷款业务。新交易的存量房贷款和“商转公贷款”实行房屋价格评估。存量房贷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50年,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
此外,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人员试行以贷定缴,贷后可通过办理缴存账户转移、签订冲还贷协议等业务,既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又可归还贷款本息。
新政还提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采用“以旧换新”方式购买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绿色通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时受理和审批。
五、湖南衡阳:支持研发房地产保交楼险和稳价险,鼓励商品房现房销售
8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该政策包含十项措施,涉及优化商品住房计容及销售面积计算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推行“房票”安置方式、鼓励商品房现房销售、支持房地产保险理赔业务以及下调存量(二手)房评税价格等方面。
其中,在创新房地产销售模式方面,衡阳市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现房销售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高现房销售项目开发贷额度,延长开发贷期限、降低开发贷利率,对现房销售项目购房业主的首套按揭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化房地产商品住宅计容方式,探索商品住宅建筑以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进行计价销售。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意向购房者可以签订三方合同,由购房者缴纳新房意向订金,订金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约定时间内将购房者旧房售出的,购房者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房买卖合同,支付新房房款;旧房在5个月以内未售出的,退还新房意向订金,终止新房交易。
在加大房地产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落户或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当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对引进人才、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按当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可提取父母或子女公积金。
此外,本次衡阳新政还支持保险公司研究开发房地产保交楼险和稳价险新险种,鼓励开发商购买保险,购房者享受保险红利,不仅为购房者增加了一层保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开发商的信用和市场信心。
六、多地:多措并举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住房“以旧换新”,是指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或房地产企业通过收购、代售(帮卖)、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今年以来,多地加码住房“以旧换新”,通过优化房贷利率、加大补贴力度、减免税费等政策进一步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以旧换新”。
8月23日,厦门市启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时长暂定为期一年。其中,换房人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补贴旧房交易中介费、当前市场最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装修贷款等大宗消费支持、减免物业服务费、赠送购房大礼包等。
江苏淮安市此前明确,对“以旧换新”业主给予购买新房所缴纳契税100%的购房补贴。
北京市也明确,将组织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指导行业协会搭建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家庭三方对接平台,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实施优惠措施,支持购房家庭“以旧换新”。
此外,在有些地方,政府已直接“下场”展开收购。例如,杭州市临安区发布公告称,将在临安区范围内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云南大理也明确,鼓励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人才住房,去化周期超24个月的县市不再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推进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举措方面,部分地区还推出创新政策支持措施。在江苏无锡市,住房甚至还能异地“以旧换新”。8月9日,无锡市梁溪区商品房“以旧换新”3.0版本发布,由无锡市梁溪城发集团公司承接的商品房“以旧换新”范围逐步扩大,增加对苏州市、常州市存量二手房商品住宅的收购,该政策是目前全国100多个城市中创新力度最大的政策。
此外,还有江苏南京市、太仓市、山东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浙江温州市苍南县等地,均已规定在住房“以旧换新”实施过程中,还能保留旧房所在学区学校的入学资格,时限基本为两年或三年,解决了家长在换房时担心孩子学区问题的后顾之忧。